潼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
4月18日,潼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建华主持会议,副主任吕迪、王同强,常委会组成人员,各镇(街)人大主席(主任)参加会议。
会上,组织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、《求事》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县司法局局长就《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进行了解读,两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。
会议强调,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,结合我县实际,厘清工作思路,明确工作任务,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,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。二是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,严格按照省委、市委、县委的安排部署,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三是要持续加强《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学习,增强监督意识,改进监督方式,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、规范、公正、文明执法。四是要将学习交流常态化、制度化纳入常委会集体学习会议,促进学习成果转化,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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